2014年10月23日 星期四

《動保》飼主遠行導致寵物慘死,罰款至少10萬。

飼主遠行 寵物慘死,罰款至少10萬


日期:2014-10-23

動保檢查員從事發地對面陽台拍攝的照片,照片中滿地血便、飲用水不乾淨,
犬隻明顯未受到妥善照顧。 基隆防疫所/提供


記者 李娉婷/報導

規畫出遠門的飼主,別以為留下飲水、飼料給留守的寵物,就盡到責任了!基隆市暖暖區一名飼主雙十連假將飼養的中型犬獨留在家,未盡到飼主責任,造成犬隻死亡,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基隆防疫所)將飼主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移送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這也是基隆防疫所今年7月成立以來的第一起動保案件。



今年雙十連假,這名飼主舉家出國遊玩,將飼養的狗留在陽台3天,期間無人照顧,狗從主人離開後第2天(10月11日)就開始哀號,聲響驚擾到鄰居,里長接獲鄰居通報後隨即請基隆防疫所人員前往查看。

動物保護檢查員到達現場時因為飼主不在家、加上無法擅自闖入民宅,因此從飼主家對面陽台查看,發現犬隻已倒臥不起、地板上滿是血便、飼料盆中無飼料、水盆水質髒污、陽台無遮蔽等狀況,因為無人在家,動保員只能隨後尋求警察機關幫助查詢屋主身分、再寄發約談通知。

飼主接獲通知後,在14日接受防疫所約談,坦承確實離家3天,置犬隻於不顧,但表示過去出遊時也曾讓狗獨自在陽台活動、有準備足夠的水與飼料。飼主12日返家時發現狗死亡,即將狗屍體丟進垃圾車。

基隆防疫所所長陳瑞濱表示,這名飼主並未妥善照顧犬隻,導致犬隻莫名慘死,違反動保法事證明確,且從未為犬隻施打疫苗,是相當不負責任的飼主。防疫所已於17日將全案移送基隆地檢署起訴,若地檢署審查後不予起訴(刑事罰),會再依動保法第25條開罰(行政罰),最少可罰10萬元。

陳瑞濱以今年年初,基隆防疫所尚未成立時的一件案件為例,當時一位市民被有人飼養的家犬咬傷,憤而持木棍將狗打死,並與飼主展開民事(狗咬人)與刑事(毀損他人財物)糾紛,雖然後來地檢署因兩人於民事方面和解,不予起訴,但打死狗的事實存在,基隆市產發處農林行政科(當時的動保案件執掌機關)還是依違反動保法對打死狗的民眾開罰10萬元。

陳瑞濱另表示,10月這件案件就算犬隻沒有死亡,還是會依違反動保法開罰1萬5千元,累犯還會有刑事罰則,也提醒飼主,寵物如同家中小孩,養牠更要花時間照顧牠、陪伴牠,盡量不要長時間獨留寵物在家中,以免發生意外,造成難以挽回的後果。

基隆市民眾如發現動物保護虐待案件,可立即撥打1999專線、警察局110專線、動物保護24280677專線報案,一起關心身旁動物,讓動物免於虐待傷害。

2014/10/16,動保所依違反《動物保護》第5條第2項,飼主未盡照顧寵物責任,函送張姓飼主,最重可處1年有期徒刑。

網友痛罵飼主「沒良心」、「養了10幾年丟垃圾車?」但也有人感嘆:「狗的命還比人的值錢呢~~~~~~一條狗要一年,殺人台灣都無罪~~~~~」

沒有留言 :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