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8日 星期一

《省思》那些靜坐的人,其實是面鏡子,照出了少部分惡警心中的殘暴

那些靜坐的人,其實是面鏡子,照出了少部分惡警心中的殘暴



Photo Credit: 中岑 范姜 CC BY SA 2.0
這次行政院驅離的警方動作,引起一些爭議。包括你抬人就抬人,為什麼要先打人再抬人;抬走人之後,人家也沒幹嘛,你幹嘛還打人。
這當然還涉及「學生打警察」的議題。學生主動打警察當然是錯的,有大錯(打得太嚴重)就抓去法辦,小錯(打了沒怎樣)就譴責,狀況比較簡單,沒什麼好討論。
但警察打人,依現在的偵辦狀況來看,感覺「上面」好像想蓋掉,像是想辦法讓證據像洪案一樣消失,讓檢察官辦不出來,或是逼檢察官隨便辦。那我就有必要趕快出來吐個兩句,提醒大家注意這事。大家也麻煩廣播一下,讓「上面」不能裝死。
警察打人,當然是個倫理學議題,基於專業,我第一動作是去找警察讀的倫理學課本。雖然我知道他們在校應該也只是隨便讀一讀,就像我受預官訓時的軍事倫理也只是看個片。
在閱讀過程中,從教材到論文,我發現一些警察學校的老師與相關學者,把「警察倫理學」這個學門發展到很高的程度,基本上可能的實務領域與理論流派都涵蓋了。
但依我個人經驗,學生鐵定無法吸收這種程度的東西。他們就算背了很多,也不知如何運用。就像你應該也能背出四維八德,但你能搞清楚每一種德行的定義與運用方式嗎?
這次鎮暴警察所面臨的困境即是如此。他們大腦空空,非常不爽的跑去了,然後碰到一些讀很多書、計算精準的學生。警察們把學生海扁一頓之後,可能會面臨嚴重的法律問題:學生精得很,他們所犯多是一年以下的輕罪,但警察打人打得很重,現在一堆律師在法院代表學生控告他們傷害和重傷害,你可以查一下刑度。這就是標準的發洩過頭,爽過頭。
法律問題先扔一邊,就倫理學來說,警察到底錯在哪?
基本上,如果學生打人,警察當然可以武力回擊,前提當然是「適當」,人家怎麼對你,你就怎麼對人。你不確定怎麼做,沒動作就是最好的動作。至少不多做,就不會多錯。
很多人會舉美國警察如何如何,你沒怎樣,他們就可以暴打你一頓。這是個很爛的類比,第一,這邊不是美國,道德標準與文化背景差很多。美國科技先進,不代表在道德作法上就比較對,或是比較適合我們。第二,美國警察事後常被告,政府一直賠錢,這不是只有一回合的賽局。

Photo Credit: tenz1225 CC BY SA 2.0
回到國內。如果學生沒有打你,上面也沒有命令你打人,你就不該打人。就算上面命令你打人,你都沒必要打人了(後面會討論),那沒命令,你是打個屁人?
要你抬人,你就好好抬,加個打人幹嘛,打了也是要抬,不打也是要抬,都要抬,那你多做「具傷害性」的一動,就是有錯。什麼「時間很趕」,「打了之後比較好抬」,都是推拖之詞。
「時間很趕」?誰時間不趕?我趕稿也很急,可不可以打編輯?學生寫作業很慢下課還在寫,害我無法趕往下節課,可不可以毆打學生?手搖杯的店員手腳很慢,可不可以去把他搖一搖?
誰工作不趕不急?全世界就只有你警察最急是不是?你沒領薪水嗎?抬再久也要慢慢抬呀!時間不夠,人不夠,就叫高階的下來抬呀,在那邊看個屁!以前我們在軍隊種花,人力不夠,上校也下來整夜埋頭苦種,要不要看上校是等於你們幾線幾星!我們還讓兵回去睡覺咧!時間不夠,錯是在長官的判斷有誤,無法證成你的行為合理。
「打了之後比較好抬」?那你要不要用推土機直接鏟,超好抬,三分鐘就沒人了。好抬咧!你是智障嗎?大多數的社群都不會認同基於「方便」而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
「抬人很辛苦」?台灣哪一個工作不辛苦?誰沒在加班?誰的老板不機車?誰沒碰過澳客?不爽,那你幹嘛當警察?你是當「義務役」警察嗎?那你要不要轉換跑道去當國軍?國軍很缺人哦!國軍超爽的你要不要跳過來?「辛苦」無法成為進一步行動的良好理由,因為這往往連結著「想偷懶」。
一堆爛論證。
長官命令你打人,你也沒必要真打。你認同這命令,那當然另當別論,你和長官就會連成一個道德主體,要一起受社會檢測、批判,看是否過當。
你如果發現這個命令違背良知,那你可以怠工,可以裝死。我就不信你不會裝死,平常路上那一堆裝死不管交通的,還有在高速公路邊睡覺的紅斑馬,難道是真的死人嗎?不裝死會肥成這個腰圍嗎?
長官叫你打,你不認同,就隨便推一推,把人往後推走就好。真的太激烈,你就自己陣亡,往後去療傷。怕太混被法辦?亂軍之中是有個狗屁證據?警方還巴不得湮滅打人證據咧,你沒看他們叫記者離開後才打人,或是用盾牌遮著打人。
真的天經地義,那就叫警察大學派人來現場全面跟拍,上網Live直播分享當做全民教材。學生都這樣做,你們為啥不做?讓全民知道警察的辛苦不好嗎?你們是軍隊嗎?是有什麼怕被老共知道的國防秘密?
分明就是你想打人才打人,拿個正義大外套蓋著在那亂打一陣,扯那麼多,全是屁話。
另一種狀況有著更大的道德問題,就是人都拉走了,還在那偷打。這就只是單純的趁亂打人,是鱉三行為的極致,沒什麼好狡辯的空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有一個營的步兵叛變來支援學生軍,你說投降,他們還用槍托尻你的頭,你會欣然接受,拍拍手說打得好棒棒嗎?
說穿了,這次很多警察之所以打人,就是因為他想打人,沒有什麼合乎道德標準的理由,因此在道德上是「錯」的。被學生打,反擊可以,但要適度。人沒打你,你打人,就是錯的。道德的範圍比法律大,合法不見得合於道德,何況你有些行為也根本違法。
那要怎麼解決問題?摸著良心呀!你這樣打人符合良心標準嗎?你制服一脫也是普通人,這是做人的道理嗎?這種程度的道德判斷根本不用教,摸著良心就有了。
那些靜坐的人,其實是面鏡子。當你指著他們說,這是暴民,可以打,那「他們」就照出了你心中的殘暴。
有錯,就承認,道歉、懲處,接受法律制裁就好了,越扯只會讓你的錯更多,還加上「說謊」、「逃避」等惡行。是男人,就大聲說「人是我打的,要辦我就來吧」,在那閒扯一堆,只是穿著制服的俗辣而已。

文章來源:人渣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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