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是動物保護非常先進的國家,相較於台灣大量的繁殖業者、流浪貓狗、棄養、安樂死,荷蘭可說是動物天堂,不但法律規定周全,人民面對動物的心態也明顯不同,我們這就來看看荷蘭的動物保護措施。
荷蘭的寵物店「沒有」販賣犬貓。
荷蘭禁止寵物店販賣犬貓,若想飼養動物,一是直接聯繫合法繁殖業者,另一個途徑就是上收容所的網站,查詢有哪些動物可以認養。荷蘭有一個由動保團體互相合作而成立的入口網站「IK ZOEK BAAS」,匯集各個收容所可供認養的動物資訊。
荷蘭全國約有一百七十三間由動保團體營運的收容所,沒有一間進行安樂死。
對於收容所的犬貓,荷蘭政府會資助約兩星期的費用,其餘花費除了向認養者徵收的費用之外,多半來自企業、個人和動物愛護團體的捐款。荷蘭的收容所都給與收容動物們:兩餐正餐、零食、散步、午睡、晚睡。所內不但備有冷暖氣,也進行濕度控制,比較新的收容所甚至還有地暖設備。國立動物保護檢查機關每年都會前往收容所,嚴格審查收容環境是否符合法規。
另外荷蘭還有專屬的「動物警察」,由那些在警察學校受過相關課程及訓練的警察們,對動物進行救援。一旦發現不餵食、不照顧、施加暴力等的虐待情事,最高可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 19500 歐圓的罰金(約七十五萬台幣)。對於動物虐待犯,荷蘭法律也禁止他們未來再飼養任何動物。
2012年9月,荷蘭立法規定強制植晶片。2013年起的所有幼犬,都必須在七週齡前植晶片,晶片上記載了動物擁有者(繁殖業者、飼主)的姓名和住址,一旦發現遺棄、虐待等情事,可以更快速地找出擁有者,加以取締。
除了因為意外或重症導致動物痛苦,且獸醫判斷沒有痊癒的可能性之外,荷蘭法律禁止基於犬貓數量過多等理由執行安樂死。
所以,零安樂死並不是不可能的事情,荷蘭就正在做這樣的事情,而且是用這樣善待動物的方式,去施行這樣的法律、政策。不但有助於整體社會環境,且在教育人民上面,更是最到了最好的一面。這樣的作法,台灣難道不行嗎?值得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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