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

《省思》別讓種子爛土裡.....

【別讓種子爛土裡】

壹周刊/坦白講/王錦華/2014/05/01



1997年5月18日,是我變成小種子的一天。

那一天,我當兵休假回高雄,我朋友約我去逛夜市、順便剪髮。後來我才知道,當時巷子裡發生一樁搶案,被搶婦女騎機車追到博愛路上,誤認我們這台車,記了車號就報警。當天晚上,我就被收押了。

我朋友還沒當兵,歸司法審判,我是軍人,歸軍法審判。因為證人的指證有嚴重瑕疵,我朋友那邊一路判無罪,我一審被判六年半,二審判五年。

那時候監視器不普遍,但我有不在場證明啊,找來理髮店老闆娘作證,法官說:「剪髮是犯案後刻意去變裝。」我又拿出念建教班時打工存了快五十萬的存款證明,證明我沒有犯案動機,法官說:「有錢不代表不會搶劫。」我不懂為何檢查官找不到任何證據指認我,我卻得一直自證清白。

案子打了四年,律師費花了近百萬,直到我遇到一位從軍事法官退伍的律師,他說:「你這個案子很難搞!軍人是講階層的,起訴你的是上校,審判長是中校,審判長會去得罪自己的學長嗎?」聽到他的話,我就死心了,最後哭著進軍監。

我在台南軍監兩年多,女朋友不能來,但每週好幾封信, 撐著我活過來。她現在是我太太了。儘管想淡忘這件事,但遇到江國慶案、洪仲丘案...,我就會做惡夢,她會抱著安慰我。她說:「你不要再問為何這麼倒楣的事會發生在你身上,也許你是一顆種子,時間夠長、種子發芽、就知道會結什麼果了。」

很奇妙,我在軍監時遇到一個年輕監獄官邱顯智,他堅信我是冤枉的,因此立志打破軍審制度。十幾年過去,他又成了洪仲丘的義務辯護律師,軍審竟然一夕間被推翻。

我是一顆小種子,洪仲丘是大種子。他沒機會說了,我想說的是:種子的滋味,好痛、好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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