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2日 星期四

《省思》你有多久沒和孩子對話了? 撕下標籤,才能阻止暴力。不要被恐懼綁架了我們.....

你有多久沒和孩子對話了?


呂秋遠:
在我看來,現在去討論要不要對這個人判死刑,是沒有意義的。連起訴都還沒開始,想到三審定讞也太早,只淪為情緒的發洩而已。

我們先來聽個故事。

有個十七歲的高中女生。對,就是高中女生,我這一陣子特別吸引高中生,肯定是因為學運的關係。不過,這位高中生在半年多前就曾以私訊問過我問題,一開始,我以為是單純的法律諮詢,因為問題很詭異:

「請問如果我到夜店門口把女生帶回家有犯罪嗎?」她問。
「當然有。」我懶得廢話,因我覺得他應該是精蟲衝腦的宅男。
「不是,我只是想研究她們的身體。」她說。
「你們男生都這麼說,這叫做乘機性交或強制性交罪,判很重的。」我已經決定終止對話。
「不是,我是女生。我只是想知道別人的構造跟我是不是一樣。」她說。
我頓時覺得這個孩子很詭異。自己是女生,竟然希望透過傷害別人的方式知道這些事情?
「我認為你這樣做是傷害別人的,你不可以這樣。我希望你找爸、媽談談。」我說。
「我不敢跟他們說這些,他們也不會想聽。」她說,文字看起來很無奈。
「那麼,你有事就找我談,千萬不要做傻事啊。」我語氣凝重。

關於一個竟然只能找陌生人攀談的高中女生,我能給予的,應該只有臉書上的回應而已,畢竟我不可能代替父母的角色關心這孩子。
幾個月後,當我幾乎已經忘記她,她竟然又傳了簡訊來。
「我問你,一夜情是什麼感覺?」她問。
「我沒有一夜情的經驗,沒辦法回答你。」我立刻打出這幾個字。
「那麼,你可以陪我發生一夜情嗎?」她說。
我的眼珠子差點沒跌出來,因為我覺得非常不可思議。網友常說,沒圖沒真相,接著她就把自己的照片在臉書上以訊息傳過來,是個看起來很沒有自信的孩子。
「我沒有跟人家發生過關係,所以我想試試看。」她繼續說。
「跟人家發生關係?你應該要跟你愛的人發生關係吧!怎麼會是我?」我非常擔憂。
她開始跟我說她在學校發生的事情,還有哪個同學已經不是處女,筆談言下竟然有羨慕的語氣。
「做愛不是壞事,但是要跟你喜歡的人做。」我說。「你還小,不可以這樣。」
「我不要你負責。」她說。

我的腦袋中竟然不爭氣的響起「十七歲女生的溫柔,其實是很那個的。」李宗盛的歌聲在這時候很蒙太奇的與電腦前的訊息開始打架。
俗話說,抓住青春的尾巴,禽獸!不抓住青春的尾巴,禽獸不如!那麼我到底要當禽獸,還是禽獸不如呢?我的內心雖然沒有激烈的多空交戰,但就看到青春的尾巴在面前蕩漾。
「小朋友!你不能這樣。這不是誰負責的問題,而是你根本沒想清楚。你到底要什麼?我都可以當你爸了!不可以一夜情!你要跟你愛的男生上床,不可以跟不認識的人!」,我突然義正辭嚴了起來。
「或許吧!」她有點落寞的說,「想不到這樣都被拒絕了。其實,我只是想要找個可以擁抱的人而已,我很孤單,沒有人懂我。」
「你今天是因為遇到我,算你運氣好,」我說,「以後請你不要隨便跟任何人講這種話,要珍惜自己的感情與身體。至於擁抱,以後你會多到抱不完。你唯一的困擾就是要挑一個真心的。」我說。
她又突然消失了。在這期間,她偶爾會傳些訊息給我,告訴我學校有園遊會,希望我去參加;她會告訴我,學校裡誰暗戀她,她暗戀誰。哪個同學很令人討厭,成績好但機車,很想扁他一頓之類的。

關於那些年的小情小愛,我們都走過,所以我沒多苛責,大部分就是靜靜的聽著。
前兩天,她突然寫訊息告訴我,她覺得她想殺人,也經常覺得身體不是她的,就像是大腦的工具而已。看到這些訊息,我只能停車,默默在路邊勸她要去看醫生,打字飛快。
「如果你不去松德醫院看青少年心理門診,以後你不要傳訊息給我了,我不想聽。」我說。
一陣靜默,我很怕她當場刪除我。
「好的,我會去。」許久以後,她打了這幾個字。「但是我不知道怎麼跟我媽開口。」
「真的不行我來開口啦!」我說,有點激動。
「我的表達能力有問題。跟你說,我從來都沒有跟現實生活中的人說這麼多話,我經常會接不下去。在學校我很少跟人說話,不知道說什麼,很快句點,別人也聽不懂我說什麼。」她說,聽起來很無助。
「乖!去看醫生。」我也只能這樣告訴她。

今天晚上,我接到她的訊息:「學校這個環境,讓我覺得很痛苦、很吵、很令人緊張。有時,不知道為什麼看到人在笑鬧哄哄的樣子,有種討厭和憎恨。那感覺像是『告白』的前部分,然後分貝再大些。說真的,我曾經聽過一個女生很認真的跟我說『好想炸學校』,當時我沒接下去,卻記得很深,因為她曾經是我的好友,現在分班很少聯絡。那這樣還是我的問題嗎?」
孩子,當然不只是你的問題,而是我們的問題。

我們這個社會,雖然沒有極右派的大屠殺,但是騷動與無力的氣氛,卻讓某些想不開的孩子,不知道應該如何跟人對話,面對悲劇,我們是不是應該多關心身邊的人,當發現異狀,儘早幫助他,或許可以讓這個社會更好。

但是孩子,這篇我也是寫給你看的,要好好幫助自己,那個無底的洞,當你想待在裡面,沒有人可以幫助你爬出來。

而我們,多久沒跟孩子對話了?




 撕下標籤,才能阻止暴力。





作者:吳易澄(精神科醫師、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

上禮拜某記者也打來問,有男子跑到殯儀館對著屍體自慰,究竟是怎麼回事。我們的社會新聞現在都走這樣的公式,請精神科醫師在社會新聞後加個眉批,援引了「專業意見」,然後就截稿。這些被視為不正常的行為,當然有其原因,可是我實在不願意妄下診斷,或是三言兩語說他心理不正常需要看醫生。

捷運殺人事件自然引發了許多討論。傍晚接到記者電話,記者當然給了很多揣測,問我他是不可能因為這樣那樣,我說我沒有實際的接觸了解,不能妄下定論。然而我所擔心的是,媒體會開始又會開始以無限上綱的妖魔化、病態化來討論。

其實這個社會的多數人,包括你我,若沒有足夠的自省,我們散佈恐懼、製造仇恨的方式,跟犯案者其實沒有什麼不同。唯一的不同在於我們擁有較多的內在與外在的資源,來遏止我們做出不理性的事。

我們要謹慎的事情包括,避免第一時間對犯案者與精神病患過度的連結。一來我們不確定他是不是有病的,也許心理學當然可以解釋其動機,可是這與心理疾病是有所距離。將個人病態化、妖魔化,其實是解釋一個社會現象最不負責任的方式。這樣不但加深了對所有的精神病人的歧視,同時也縮限了社會進一步理解社會問題的空間。

第二個令人擔心的是,將一個人的惡給無限上綱,並且又將解決方式導向一種對個人的處決,那其實無助於社會對問題的理解。犯案者自白說,他知道自己會被判死刑,這點,就足以讓我們好好想想死刑究竟是不是真的能遏止犯罪。把惡者除之為快視為正義的實踐之道,反而讓我們放過了人為什麼會變成那樣的故事。

當我們凝視暴力,我們必須停止與施暴者的邏輯來回應暴力。冷靜下來,把多餘的標籤撕下,才能阻止任何人成為不在乎一死而施暴的人。


張鐵志專欄:不要被恐懼綁架了我們


張鐵志 2014年05月22日 05:09
台北捷運21日發生隨機殺人事件,震驚社會。(取自Akai Huang臉書)

台北捷運殺人悲劇,震撼了所有人。

我在香港家中不安地打開電視,看到東森的「關鍵時刻」,主持人劉寶傑與所有來賓彷彿被附身般,用高八度音調講話,不斷地說這事情多可怕,歹徒多壞,彷彿我們還不夠畏懼不夠緊張。

其中一個來賓說自己是駐北京記者,用誇獎般的語氣說北京地鐵有多麼嚴格的安檢,地鐵站有多少公安,彷彿希望台灣也成為那樣處處戒備森嚴的警察國家。

然後,主持人寶傑說,一定要處以「極刑」。這的確也是許多人的態度:此人最大惡極,一定要處以死刑。

所以更多死刑,更多警察,更多安檢儀器,台灣就會更安全了。

這就是我們對於重大悲劇的反應嗎?

我當然也對無辜逝去的生命感到悲傷,也擔憂那些目睹慘劇的受傷者和其他乘客未來心理會蒙上的憂鬱(這是昨晚廢死聯盟的朋友非常關心的問題),也自己對未來可能的人身安全感到擔憂與恐懼。但是我知道,我們不能用國家暴力來解決我們的恐懼。

我想起看過一部吉田修一同名小說改編的日本電影「惡人」,劇情講一個寂寞疏離的日本青年(偶像明星妻夫木聰飾演)愛慕一個女孩,又被那個女孩侮辱,盛怒下殺了她。

如果沒有前面他生命故事的鋪陳,只讀到殺人慘案第二天的媒體報導,我們當然會以為此人是極凶殘之人;但看了這個片的人,卻多少會對殺人者有些同情。當然,同情不代表他沒有「惡」,也不代表他不應該被懲罰,但就如著名作家艾倫狄波頓在今年一本新書中「新聞的騷動」中所說:「我們對於一個殺害了自己的配偶或子女的人能否產生同情心,有一大部分乃是取決於這個人的故事獲得怎麼樣的講述:我們對這個人得知了哪些資訊,我們對他的動機有怎麼樣的瞭解,以及這個人的內心世界以多麼深刻的洞見與複雜度呈現在我們眼前。」

我幾乎也相信這個少年會有一個特別的、動人的生命故事,但這樣說,並不是說他的故事多麼值得同情,所以應該被原諒──同樣的,述說那些無辜受害者的生命故事,肯定會更讓我們難過和憤慨。我們不是要原諒犯罪者,而是要去問:我們該如何理解和認識一個人的惡?我們是否不用對人性與社會環境有任何思考與理解,而相信可以靠死刑來回答這些複雜的問題,並且相信這樣可以防止下一次不幸的發生?

我們真的以為死刑是有效的嚇阻,保障我們安全的措施嗎──別忘了上個月法務部才將五人執行死刑,而今天仍然發生這種慘劇。

我還喜歡狄波頓在書中的另外一段對媒體的期許,我相信這也是對我們這個社會期許:我們「要把駭人聽聞的恐怖故事(毫無意義地描述令人不忍卒睹的事件),轉變為亞里斯多德所謂的「悲劇」(從令人憎惡的事件當中形塑出一則具有教育意義的故事)。」

媒體不應該只是製造恐懼、仇恨與歧視(如果該嫌犯被證實是精神病患),而是應該增進我們的彼此理解。畢竟,每一次的悲劇與災難,都是這個社會的傷口,也都是試煉著我們如何認識這個社會,如何建立我們的社會信任,並且考驗著我們的文明尺度。

*作者為台灣評論人,現任香港《號外》雜誌主編兼《彭博商業周刊/中文版》總主筆




試著去理解

  離開公司前,一樓駐衛警正對著電視新聞破口大罵,與另一家公司的員工齊聲譴責兇手應該立刻抓去槍斃。
  我在一旁抽著菸,躲著雨,聽著兩位老先生的言論許久後決定開口:死刑或許能一解亡者家屬的怨氣,但是死刑能避免類似無差別殺人事件再次重演嗎?
  駐衛警以一番亂世本該用重典,死刑才能避免殺人刑案再次重演的說詞闡述為何他認為少年兇手應該要抓去槍斃。

  「可是,上個月法務部才剛執行五位死刑犯的槍決,現在發生這樣的憾事,不就是證明了死刑並無法防範這類無差別殺人事件的發生。」

  警衛與另外位公司的員工聽我這樣說完,說詞改成惡有惡報,殺人就是要償命。
  「所謂殺人償命,是要鼓勵每個反社會的,厭世的,憤世忌俗而且不想活下去就算了,還想找人來同歸於盡的無差別殺人兇手多多上街殺人,一命換多命的意思嗎?」
  警衛這下反問我:「不然你覺得這種可惡的人該怎麼懲罰他」

  「我不會先想著該怎麼懲罰他,而是想先去理解這位少年兇手的犯案動機,心理狀況與人格特質,是麼樣的成長環境、人際關係、教育過程與社會結構讓他萌生這樣無差別殺人的念頭。」

  「您們知道為什麼歐洲國家都廢除死刑?除了歐盟規定,除了宗教因素,除了歷史經驗,除了許多學者研究過死刑與遏止犯罪間是否有絕對關係外,更重要的是歐洲國家普遍是社會主義型國家,『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同舟共濟』的社會主義價值觀深植人心。歐洲人看待個人的犯罪,並不會直接撇清關係地認為那只是一個人或者一家人的事,而會去反省這是一整個社會、國家之中所有人都該承擔的共業;同時,歐洲人會傾向去思考是怎樣的教育制度、社會環境、國家政策導致一個人喪心病狂如此。因此,若有人犯罪,就算是嚴重到像挪威連環殺人魔那樣,他們也要先去分析這位兇手從小到大各階段的交友狀況、教育過程,是哪個環節出了差錯,進而導致這位兇手、罪犯產生扭曲的價值觀、道德觀,使得他犯下如此滔天惡行。根據渠等犯罪心理分析,所有家長、家屬、師長、鄰居、民代、社會、國家才知道如何引以為鑑,防止憾事再次發生。

  「我完全能夠理解槍決、死刑如何能夠一解死者家屬心頭之恨的對價關係;但,眼前的事實就告訴我們死刑並無法避免下一次憾事的發生,因為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乃至於社會結構等犯罪心理的養成背景從來就沒被檢討,沒被解決。」

  「甚至,尋死又想拖別人一起同歸於盡的兇手,他渴望的本來就是死刑,他不會有悔意,更不會因為死刑而得到道德上的後悔感、愧疚感」。

  以上是我稍早之前與警衛、另間公司員工的對話梗概再加以修辭上的潤飾,潤飾過程並無損我如何看待死刑此一議題的見解。

  我應該從未公開表態過個人對於台灣是否該廢死此一議題的看法,因為我自己也不確定台灣是否真的有歐洲完全廢死的社會條件?但,可以確定的是與其討論要不要廢死,應該要更關注的是如何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去反省學校、家庭教育,國家社會制度是否有機能異常,有缺失,進而去避免下一次憾事發生。如果不去作渠等社會、家庭背景成因的檢討,只想簡化所有問題,廉價地以為殺人償命就能解決,那麼,隱藏在社會各角落的那些無差別殺人、衝動型殺人、反社會人格潛在殺人犯是永遠不可能被理解的。

  注意,我的用詞是理解,而非遏止,因為無差別殺人、衝動型殺人、反社會人格殺人者所要的其實就是一種被理解、被認同甚至被救贖的感覺。在他們的成長過程中,如果曾經有一個人讓他感覺到被理解,被認同,被救贖了,他們會選擇自殺且找人陪葬的扭曲心理與犯罪動機肯定會大大削弱不少。

  反過來想,如果我們從來都不曾用心去理解,甚至還曾經歧視、攻擊這些邊緣型人格、反社會人格、自卑傾向人格者,又有什麼立場去責難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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